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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安徽省体育设施管理办法


来源:开云足球靠谱吗    发布时间:2023-12-21 23:55:52

  为了加强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育设施,是指用于体育训练、比赛和健身活动,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的体育运动场地、建筑物及其配套设备,包括:

  第四条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遵循统筹安排、合理地布局、规范实用和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以下统称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对在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依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设计和上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统筹安排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资金,将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本地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居民小区的公共体育设施以及乡镇的公共体育设施,其建设资金应由当地人民政府筹集。

  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捐赠、赞助等方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第十条小型体育场(馆)及运动员训练用房建设投资,按零税率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除按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征收有关税费外,不得征收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应逐步建成标准田径场、标准游泳池、带着台的灯光球场和综合训练馆(房)等体育设施,以满足全民健身和业余训练的需要。

  学校应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配置体育设施。体育设施未达到规定的相关标准的,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逐步达到规定的相关标准。在学校比较密集的城镇,应逐步建立中、小学体育活动中心。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居民小区,公共体育设施的面积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农村居住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应符合农村实际。

  改建、扩建和拆迁公共体育设施,应先征得产权人同意。严控将位于城市中心地段的公共体育设施拆迁到偏远地段。重建公共体育设施,不得缩小规模,改变性质和用途。

  公共体育设施确需改变性质和用途的,在履行规划建设报批手续前,须征求当地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并按照不低于原体育设施标准、规模的原则,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体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消防、安全、卫生和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五条体育设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兴建经营性体育设施,应征求当地建设和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体育设施工程完工验收应有县级以上上体育行政部门参加。

  第十六条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维修、使用、安全和卫生等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内部的体育设施应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定期保养、维修。非经营性的大中型公共体育设施的重大保养、维修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第十八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向社会开放,为群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方便。不需要专门服务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免费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使用的,应在收费上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给予优惠。

  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第二十条利用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经营活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予以扶持,所得收入应优先用于公共体育设施的保养、维修和管理,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指导、监督。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体育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性质、用途。确因建设需要征用体育设施的,按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二条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必须报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期间,一定要保证设施完好;临时占用期满,应恢复其原有功能。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一般不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的,须经地级市(行署)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同一公共体育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再次被临时占用的,必须间隔一年以上。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自接到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设施登记、统计工作。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和个人应按体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单位不按规定建立完整管理制度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管理单位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期满不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归还。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体育设施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使体育设施遭受破坏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体育总局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邮政编码:100763联系电线网站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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